在倫敦南華克刑事法院,51 歲的羅素·布蘭 (Russell Brand) 涉嫌強姦與性侵的案件,陪審團已開始評議。布蘭面臨七項指控,包括三項強姦罪、三項性侵罪以及一項企圖猥褻罪,他對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認。這場持續三週的審判涉及六名女性的指控,時間跨度達十年,介於 1999 年至 2009 年之間。檢方主張布蘭表現出無視同意的模式,而辯方則堅持任何性行為均在雙方同意下進行。
檢方提交的證據將布蘭描繪成將女性視為「disposable commodities」且不重視其同意的人,並指稱在涉嫌攻擊期間,他的行為從「迷人轉為恐怖,再轉為惡劣」。一名原告證稱,在 1999 年工黨會議後的一次涉嫌強姦事件中,布蘭變得「像怪物一樣」。另一名女性指稱,布蘭於 2004 年在倫敦的一家酒吧抓她的乳房,隨後在廁所對她進行性侵。第三名女性描述了一次合意的接觸,但隨後發生了她未同意的涉嫌強姦(涉及肛交)。布蘭在證詞中承認過去曾對性「obsessed」,但堅持所有接觸均為合意,並承認利用名聲來「facilitate sexual access」,但聲稱他現在意識到這樣做是錯的。
布蘭的律師辯稱他曾有「immense amount of sex」,但其中沒有一項是違法的,且這些指控是在 2023 年的一場電視和報紙調查「poisoned the well of justice」之後才出現的。本納森法官 (Mr. Justice Bennathan) 指示陪審團忽略 2023 年的紀錄片,稱其不應被視為支持檢方論點的證據。他還強調,舉證責任在於檢方,布蘭有權享有「疑點利益」,且定罪需要一致裁決。陪審團被告知無需承受快速達成裁決的壓力。
本案關鍵在於陪審團對原告可信度的評估,以及檢方是否已排除合理懷疑地證明布蘭犯有上述罪行。涉嫌事件發生時未向警方報案是一個主要的爭議點。
尚未知曉的事項
• 陪審團達成裁決所需的時間。
• 陪審團是否會在所有指控上達成一致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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