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新的加州法律於7月1日生效,限制了流媒體服務播放的廣告音量。該立法旨在防止廣告比其打斷的內容明顯更響亮。伊利諾伊州最近透過了一項類似措施。
據Ars Technica報道,加州法律解決了對流媒體平臺上過大聲廣告的投訴。該法律要求流媒體服務將廣告音量限制到與節目本身相當的水平。
該立法的動力源於消費者對廣告明顯比電視節目或電影更響亮的惱怒,這是一種用於吸引注意力的策略。隨著訂閱增長放緩,流媒體服務越來越依賴廣告收入。
加州議員塞西莉亞·阿瓜爾-柯里贊助了該法案。她表示:“沒有人喜歡在試圖欣賞自己喜歡的節目時被響亮的廣告轟炸。”
伊利諾伊州透過了一項類似法律,為流媒體服務在所有市場採用不那麼擾人的廣告做法提供了額外的動力。伊利諾伊州的立法還尋求標準化廣告音量水平。
流媒體服務現在正在調整其廣告策略以符合新法規。一些平臺已經開始實施自動音量均衡技術,以確保廣告符合法律要求。
沒有右翼來源報道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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